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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

具体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  伟

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北京市人大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近年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紧扣新时代首都发展和城市治理新要求,紧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新期待,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点和优势,在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中努力探索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具体实现途径,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在京华大地上形成生动实践。

一是建立健全“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在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上有内容、有载体。市人大常委会统筹、市区人大联动,市、区、乡镇三级1万多名人大代表参与,带着法规草案、监督事项深入市民群众中开展民意调查、听取意见建议,“涉及千家万户的议题请千家万户参与、听千家万户意见”,最大限度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近两年人代会前,注重运用这一机制发动代表就新一年立法项目广泛收集意见,把民心所向、民意所求、民生所需作为规划项目、制定计划、依法履职的重要来源,把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作为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是加强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建设,在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上有平台、有依托。为更好发挥代表家站作用,我们构建代表“月进站、季回家、年述职”工作格局,推动代表每月带着议题“进站”联系群众、听取意见建议,每季度带着问题“回家”学习充电提升能力,每年带着履职成绩单向原选举单位述职、接受群众监督,实现代表有活动、家站有活力、履职有规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大代表就在身边。

三是着眼快捷便利强化科技赋能,在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上有渠道、有手段。突出抓好三个信息平台和一个微信应用小程序建设。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实现与政府数据的有效联通、及时更新,新增预算监督智能化分析和预警功能;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有效扩容,完成市、区、乡镇三级人大和市级层面“一府一委两院”全覆盖;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完成进一步升级改造,实现议案建议办理、活动组织记录、会议文件查阅等“一网通办”;微信应用小程序适应随时随地履职的需要,将信息平台在手机端集成,方便代表动态掌握各方面工作信息、即时反馈意见建议,实现联系“总在线”、履职“不打烊”。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具体现实地体现到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以首善标准开创北京人大工作新局面。

坚定制度自信 强化使命担当

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段春华

党中央召开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一篇充满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的纲领性文献,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党组会、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并专门发出通知,对全市人大和人大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作出了安排。

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努力做到学以致用。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在谋划推进人大工作时,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制定实施人大各项工作计划,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二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召开专题交流会,撰写理论文章,推进实践创新。三是提升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突出地方特色,注重创制性立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努力做到立好法、立良法、立务实管用之法。四是增强监督实效。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敢于较真、敢于叫板、敢于碰硬,不断加大力度、改进方式、增强实效,努力做到真监督、真支持。五是改进代表工作。坚持并不断完善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双联系”制度,深化代表建议两次答复、两次评价机制,组织代表立足本职岗位和各自工作,积极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六是夯实履职基础。全面推进政治、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督办,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

巩固深化学习成果,抓好全面贯彻落实。下一步,我们要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上持续用力,总结好今年工作、安排好明年工作;在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上持续用力,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上持续用力,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在全面落实新时代党对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持续用力,紧密结合我市人大依法履职实际,逐项抓好贯彻落实。

注重“小切口” 突出“有特色”

有针对性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郭迎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地方人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等各项工作。山西省人大立足发挥“三性”(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坚持“小切口、有特色”,在法规的精细化精准化上下功夫,4年来共完成134项立法任务,其中制定52件,修改57件,废止25件,有力推动了山西的法治建设。

地方立法的“三性”作用,揭示了地方性法规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定位。实施性是地方性法规的基本功能和作用,补充性和试验性是实施性的拓展和延伸,是地方性法规的重要特征。认识和把握“三性”,我们首要的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大局,及时把省委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法规制度。发挥“三性”作用,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必须处理好与政府规章的关系。对于上位法需要细化补充的,成功改革举措需要固化的,需要在地方立法权限内调整行政职责、管理权限的,改革中需要通过立法来明确新的体制机制和法律关系的,需要依法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作出明确或规范的,需要司法机关、群团组织等形成工作合力的等6种情况,直接立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引领保障改革发展。

为了把上位法落地落实,我们正在探索的一种立法形式,就是对上位法细化补充空间不大而又需要地方立法推动实施的,聚焦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和工作保障进行立法,以规范政府行为,压实政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我们把这种立法形式称之为工作性法规。知识产权保护、家庭教育促进、全民阅读、反家暴等法规都属于这种情况。

“小切口”立法是发挥“三性”作用,精细化精准化立法的重要途径。我们通过“切小题目、切准特色、切细内容、切实措施”,扎实开展“小快灵”立法。切小题目,主要是坚持“一事一法”。法规立项要关注热点难点,将关键点和突出矛盾作为选题突破口,避免“大而全”“小而全”。切准特色,主要是结合实际,解决自身问题。切细内容,主要是使法规调整对象和范围清晰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清楚具体。切实措施,主要是坚持问题导向,在务实有效、便于执行上下功夫。

山西围绕“三性”“四切”的探索还是初步的,还有许多问题需要不断深化认识科学把握。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探索、不断改进,不断取得立法工作新进步。

牢记殷殷嘱托

在密切联系群众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莲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基在人民、活力在人民、归宿在人民。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担当使命,推深做实人大代表更加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强化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保障。建立党委和“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大代表、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建议办理考核评价激励机制等制度。研究出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推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更加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方式、内容。

强化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平台建设。一是因地制宜建好平台。着力打造“实体+网上+掌上”的立体平台体系,坚持标准化、特色化、实用化。适应新形势需要,加强网上掌上平台建设,推动代表履职信息化、移动化、便捷化。现在,许多代表通过手机提建议、反映社情民意,了解建议意见办理情况。二是规范运行保障平台。建立完善工作制度,细化群众意见建议收集、交办、跟踪和反馈机制。协调省政府下拨专项补助资金,推动均衡发展。三是注重效果用好平台。注重创新运用平台,避免形式主义。

强化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活动质效。连续三年组织在职省级领导干部代表联系群众办实事,示范带动全省各级领导干部代表进站入组。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围绕上学、就医、乡村产业发展等热点难点,推动解决实际问题4.8万余个,落实帮扶资金和物资2.4亿多元。按照“试点带动、逐步推广、全面覆盖”的三年行动要求,全面规范项目征集、初定、审议、票决、监督、评估六个环节。重实效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注重把好“提出关”“督办关”“问效关”。

强化代表密切联系群众能力提升。一是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组建专业代表小组,完善联系代表工作机制,邀请代表深度参与立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使人大各项工作都有来自代表、来自群众的声音。二是畅通反映社情民意渠道。建立完善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原选区选民等工作机制,及时公开活动计划和代表信息。基层人大还把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做到了赶集日、老屋场,深受群众欢迎。三是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抓好代表学习培训,注重搞好特色化的专题培训,加强代表履职事迹宣传,更好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

发挥代表作用只有进行时,密切联系群众永远在路上。湖南人大将在新的赶考路上,不断书写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新答卷。

认真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切实做好地方人大工作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太原

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云南省人大组织学习、开展宣讲,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始终确保正确方向。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带领机关各级党组织努力学深悟透。制定常委会党组向省委请示报告报备重大事项清单、请示报告立法工作办法。

牢牢把握围绕大局履职尽责这一鲜明主题,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三个定位”加强地方立法。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发展加强人大监督。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连续3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聚焦高质量发展,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持续开展监督。

牢牢把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积极发挥重要制度载体作用。把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作为重点,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着力在基层人大换届选举中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修改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增加县乡人大代表名额,推进选民登记信息化录入。着力在立法、监督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设立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五级代表座谈会、列席常委会代表座谈会,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着力在代表工作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公布代表基本信息、代表年度履职档案体现代表联系群众、反映民意情况。

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完善会议制度,科学确定会议会期和日程安排,改进报告方式,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加强会前调研、强化跟踪落实;开展执法检查时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增强监督实效。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肃会风会纪,健全请假制度,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审议审查准备工作,积极发表审议意见,常委会会议参会率不断提高,审议意见数量和质量有新提升。

做好地方人大工作责任重大。我们将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云南、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立足先行示范 依法履职尽责

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骆文智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丰富和拓展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人大各级党组织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并按照市委要求和法定程序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把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人大立法、监督、代表、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完善立法、监督、决定等工作充分听取和吸纳各方面意见的方式和机制,深入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

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以高质量立法保障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贯彻落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等重大战略部署,坚持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衔接,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加强重要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制定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等一批具有全国首创性引领性,体现改革创新、先行示范的法规。

持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助力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围绕“双区”建设、探索超大型城市治理新路子等方面,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方式,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完善审议意见跟踪监督机制,必要时听取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不断丰富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建立覆盖全国、省、市、区四级人大代表的“家、站、点”履职平台。持续开展“代表活动月”主题活动,办好“代表议事会”等履职平台。高质量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推动实现建议办理答复和落实“双满意”。

下一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将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开创新时代深圳人大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

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能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史耀斌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深入推进,为推动政府预算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推动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发挥了重要作用。

坚持党对人大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开展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要自觉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预算、国资管理、财税改革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对标对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涉及的重点问题、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都要按规定及时向常委会党组请示,按程序向党中央报告,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开展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开展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统筹谋划,推动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按照党中央改革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监督法和相关决定等的规定。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形势和发展要求,研究提出创新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具体工作举措。要拓展人大监督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推动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管理国有资产,推动解决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人民福祉的重点难点问题。

把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监督工作,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开展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要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理财、守护好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要健全完善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机制,切实保障人大代表对财政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代表对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全方位参与,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拓展基层联系点工作,及时宣传党的强国富民政策措施,及时了解同人民群众利益最直接最现实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税政策落实情况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为党中央改革决策提供基层素材、传递基层声音。要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切实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我们将认真担负起党中央赋予人大的新的监督职责,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能,不负党中央的重托,不负人民群众的期望,为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 人民日报 》( 2021年12月24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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