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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8月31日起“认房不认贷”!


(资料图片)

8月30日,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发布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落实居民购房“认房不认贷”。

为更好满足我市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精神,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通知指出,2023年8月31日起,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审读:孙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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