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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航秀美香溪-时讯

“这几年河道整治了,污水治理了,非法捕捞没有了,生态环境一天天好了起来;现在两岸山绿了,水清了,鱼多了,河心岛还来了野鸭子!”正在香溪河畔垂钓的群众许强对调研组说道。

今年2月以来,兴山法院先后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分局、县水利局,就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走访调研,与相关单位加强协作,推动各单位齐抓共管,联调联动,通过数据共用、资源共享,共同助力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香溪河是长江母亲河一级支流,香溪河流域是长江流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兴山法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高水平保护和生态环境安全,为确保香溪河一河清水汇长江牢筑坚实司法防线。


(资料图)

01

惩防并举

三名被告人因猎杀野生动物被提起公诉,兴山法院到案发地兴山县榛子乡和平村开展巡回审判,敲响法槌,震慑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向当地群众展示身边案例,以案释法,严防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

现场群众发出感叹:“说实话,我也有过‘赶仗’(狩猎)的想法,总认为没多大的事,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法院这种办案方式很好,能够让我们老百姓学到很多法律知识。”

02

深度融合

在昭君故里4A级风景区昭君村,每年旅游旺季,兴山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就会这里在设立普法宣传点,向往来游客宣讲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引导游客文明出行、爱护环境。

主动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是兴山法院一直坚持的理念。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兴山法院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设立驻村法官工作室,因地制宜引导村民修建化粪池、清理栏圈,促进乡村养殖生态循环;在企业设立驻企法官工作站,既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也督导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严守保护生态环境底线。2022年,分别以巡回审判、模拟法庭、法治课堂等形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类司法宣讲活动13场次,既培养了群众的法治意识,也传播了环保理念。

03

部门联动

“这一车鱼苗投下去,等到今年冬天香溪河大鱼儿的身影就更多了。”在香溪河畔参加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共同组织的鱼苗投放活动的干警说道。

兴山法院积极参与构建香溪河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涉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沟通联系;到县水利局了解香溪河河道治理、水质治理、水产资源保护、群众法律盲区等,针对性制定法治宣讲规划;在县水利系统法治宣传培训班上,派遣资深法官开展《长江保护法》法治讲座;到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分局,交流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常见的违法情形,并提出执法建议。

04

生态修复

在兴山县水月寺镇野竹池村的山林中,兴山法院办案法官正在对李某甲等补植复绿的情况进行调查。

原来,被告人李某甲、庄某某、李某乙因法律意识淡薄,在未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树种植天麻。案发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自行购买树苗进行补植复绿,兴山法院承办法官经过仔细核查,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2022年5月,兴山法院昭君人民法庭加挂“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兴山法院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进入专业化审理新阶段。

“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绝不能满足于案结事了,建立生态环境修复机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让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才是环境资源审判的价值追求。审判实践中我们积极探索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等责任承担方式,努力实现惩治犯罪、赔偿损失、修复环境、普法宣传的效果相统一。”兴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苗涛说。

作者:兴山法院 焦辉

原标题:《司法护航秀美香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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